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:
       为规范和加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城数据与应用中心(以下简称省域高分中心)的建设和管理,促进省域高分中心的健康持续发展,根据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》(科工高分[2012]426号),我办研究制定了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域数据与应用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详情见附件。

关于印发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域数据与应用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